戴嘉平及孖生兄弟涉毀喜茶案 律政司上訴後發還重審 二人改認罪判囚7個月
內容: 社運自由標籤: 獨媒報導法庭戴嘉平喜茶和你Sing律政司【獨媒報導】2020年5月13日林鄭生日,有人號召到沙田新城市廣場「和你Sing」,7名案發時15至17歲的少年涉破壞內地連鎖飲品店「喜茶」分店,被控刑事毀壞、拒捕、阻差辦公及煽惑他人刑事損壞罪。其中浸大學生會前外務副幹事長戴嘉平與孖生兄弟原審時獲裁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無罪裁決申請上訴,高院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下令發還案件予原審裁判官重新考慮裁決。戴氏兄弟早前表示不認罪,原定於8月29日裁決。案件今(28日)於區域法院(暫代裁判法院)再提堂時,二人改為認罪。崔官指案情及被告罪責嚴重,年輕不屬輕判考慮因素,終判處7個月監禁。兩名被告的雙親、戴嘉平的大學教授和同學今日均有到庭支持。散庭時,戴嘉平向旁聽席微笑點頭,有旁聽者擺出心心手勢,並說「I love you」。戴嘉平的社交媒體事後發帖稱自己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判處7個月監禁及「本人沒有求情陳詞」。原審獲裁無罪 律政司不服上訴 高院下令發還重新考慮裁決兩名被告為孖生兄弟戴嘉平和戴嘉正。二人被控一項刑事毀壞,指他們於2020年5月13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的「喜茶」內,損壞兩部收銀機顯示屏和一部八達通處理器,總值15,200元。戴嘉平另被控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14511。二人於2022年2月被原審裁判官崔美霞裁定罪名不成立,因未能從閉路電視影片中分辨二人身份。律政司其後以案件呈述形式上訴,高院法官陳仲衡今年4月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下令發還案件予原審裁判官重新考慮裁決。案件本月初提堂時,戴氏兄弟表示不認罪,裁判官崔美霞定於8月29日裁決。案件今日再提堂,兩兄弟改為認罪。控方未準備承認事實 一度冀法庭考慮控方結案陳詞所述案情代表控方的大律師陳文慧指,兩名被告在控方提交結案陳詞之後,但法庭未裁決之前改為認罪,冀法庭按照控方陳詞其中兩段所述的案情,裁定兩名被告有罪。當中案情指二人伙同一起破壞「喜茶」,4名被告事前亦設立了 WhatsApp 群組,以便4人聯絡。陳指,考慮到訊息內容和閉路電視片段完全吻合,顯示戴嘉平負責把風,戴嘉正與另外兩人負責搗壞「喜茶」。當戴嘉平被警員制服時,他猛烈掙扎,抗拒警員的拘捕。不過,裁判官崔美霞指現時情況是被告認罪,理應在庭上讀出案情,讓被告同意該案情。辯方律師亦指,若果以控方結案陳詞一部份作為案情,也要在庭上讀出,讓被告表示同意。再者,案情中包含控方證人誠意可靠的說法,然而這些是被告不能同意的部份。不過,陳文慧表示未有準備承認案情。崔官問控方手頭上有否原審開審時的開案陳詞,可考慮以此作為承認案情基礎,惟陳文慧表示沒有帶來法庭。崔官決定押後案件,讓雙方就承認案情作商討。崔官又提及,兩名被告於7月13日年滿21歲,二人的代表律師於7月15日才去信法庭表示認罪,因此按二人的年紀不再合適判處教導所。崔官明言,法庭只會考慮監禁式刑罰,不會因為被告年青而偏重更生情況。控方引述同案被告周建諾的刑罰覆核案,提醒法庭相關量刑原則。惟辯方律師表示:「連我都覺得控方對於判刑陳詞太多。」崔官下令休庭,讓控方處理案情,並在約一小時後再開庭。案情:大孖嘗試阻保安前往「喜茶」 細孖被制服時不斷反抗 案情指,案發當晚逾百人在新城市廣場聚集,期間細孖戴嘉平和周姓兄弟則身穿黑衣闖入「喜茶」,以硬物破壞玻璃門、收銀機及八達通機等;大孖戴嘉正在商場內徘徊,並嘗試阻止一名前往「喜茶」方向的保安。其後兩名便衣警上前表明身分嘗試制服搗毁「喜茶」的黑衣人,惟被人拖走及以雨傘和腳踢,亦有人包圍叫囂;戴嘉平期間不斷反抗,終在在場人士協助下成功逃脫。警方僅於現場制服周建諾,並於附近截獲疑協助黑衣人逃走的王嘉城和梁俊熹。制服戴嘉平的警員在過程中手臂有瘀傷和擦傷,並有輕微觸痛。警方解鎖周建諾手機,見到 WhatsApp 最頂端群組名為「hey condom」。群組成員除了周還有三人,包括戴氏兄弟。另外,閉路電視顯示戴嘉平當晚在新城市廣場平台脫下黑色上衣後,穿著白色T恤離開;其中一名搗毁喜茶的黑衣人穿著白色Nike鞋,與戴嘉平的鞋款吻合。官指案情嚴重 二人均被判囚7個月判刑之前,辯方指兩名被告已向「喜茶」支付賠償金額合共7,400元,換言之各人分擔3,700元。崔官判刑時,引述二人背景,案發時二人均為15歲,現時年滿21歲,曾參與婦女勞工協會義工工作而獲頒發嘉許狀。其中戴嘉正就讀都會大學社會科學系;戴嘉平曾就讀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其後轉讀恒生大學二年級。二人早前因一項暴動罪而判入教導所,至今服刑約9個月。其中戴嘉正的代表律師求情指,他在教導所服刑期間行為良好,修讀建造業議會的課程,考獲水電工牌照,現時修讀多媒體剪接課程,以及社會學的遙距課程。就刑毀控罪,崔官指案發時正值沙田新城市廣場有人號召活動,商場內人流眾多,有不同店舖和食肆,二人在一個未經批准的集會中,進行有預謀的犯罪計劃。他們帶同工具到場、準備對店舖大肆破壞,而且身穿黑色上衣,與其他人一起衝進「喜茶」,戴嘉平使用石頭損壞店舖,戴嘉正則嘗試阻撓保安員介入。事件引致多人圍觀,多人打開雨傘協助犯案者逃脫及遮蓋閉路電視鏡頭,有人拉扯及腳踢警員,場面混亂,案情極為嚴重。崔官以監禁10.5個月為量刑起點,二人認罪獲扣減至8個月,考慮從案發直到判刑已相隔一段時間,二人亦因為干犯暴動罪而被判入教導所,現已服刑約9個月,正進行有規劃的更生,因此進一步扣減1個月,判處7個月監禁。至於戴嘉平另一項拒捕罪,崔官指他被警員制服時猛烈掙扎,導致警員受傷,案情屬嚴重,因此以監禁6個月為起點,認罪扣減至5個月。考慮刑罰整體性,崔官下令戴嘉平的兩項控罪同期執行,總刑期為7個月。換言之,兩兄弟均被判囚7個月。案件編號:STCC1386/2021版權: 禁止衍生